“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这项全国人大重点建议日前办理完结。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提交的建议,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对内蒙古等8个草原牧区省份开展补助和奖励。
根据建议,中央财政每年将分别安排70亿元、38亿元,以6元/亩的标准实施禁牧补助,以1.5元/亩的标准实施草畜平衡奖励;落实增加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实施牧草良种补贴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对牧民的生产性补贴;提高牧区教育水平,促进牧民转移就业;建立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这项恵牧惠民政策的推出,还要从今年两会说起。 两会上,内蒙古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增加恵牧补贴提高牧民收入”的建议,与李其其格、吴泽刚、色音图3位全国人大代表不谋而合。两会后,上述建议被全国人大合并,“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重点处理建议由此诞生,由财政部牵头承办,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督办。 早在该重点建议提出前,全国人大农委就在去年全国人大畜牧法执法检查中,就草原生态建设突出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重点意见提出后,农委又多次与财政部等承办单位交换意见,继续赴内蒙古、青海、西藏等地深入调研。7月,农委在内蒙古专门召开了草原生态建设暨重点建议办理座谈会,邀请草原省份人大农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等共同商议。 财政部高度重视,会同农业部、中农办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办理方案,部领导带队多次赴宁夏和内蒙古等地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出台。国务院有关决定出台后,财政部计划适时召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会。 “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的重点建议办理成效显著,原因何在?全国人大听取财政部汇报办理情况的会议上,与会人员认为,这是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督促有力,互相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 重点建议的办理特点明显:选题选得好,关系国计民生,既是发展问题,又是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既是局部问题,又是全局问题;既是当前问题,又是长远问题。办理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财政部等承办单位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全国人大持续关注和督促,各方积极沟通协调、各尽其责,重点建议最终得到高质量办理。 下一步还需做好哪些工作?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继续计划加紧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全国人大农委也要继续跟踪具体工作;继续研究该政策范围外草原畜牧县可否享受补助奖励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惠及更多牧区和牧民。